******有限公司受******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中心轨道7号线路面恢复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招标编号:NBGODOZB22510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中心轨道7号线路面恢复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三、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 标项 | 内容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一 | 大闸路北段(北环西路-湾头大桥,以及全段路口的5孔过路钢管、软管) | 1批 | ******.7 |
二 | 大闸路南段(湾头大桥-大庆南路,不含路口过路管) | 1批 | ******.47 |
三 | 新天路 | 1批 | ******.00 |
四 | 曙光路 | 1批 | ******.14 |
五 | 北明程路、百丈东路、杨木碶河桥、宝轴西路 | 1批 | ******.32 |
六 | 体育馆、富强东路、王家河 | 1批 | ******.48 |
七 | 惊驾路2号桥、东钱湖北、甬新河桥、民安四桥 | 1批 | ******.69 |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0室),也可发送邮件进行线上报名。
5.3售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汇完款之后将购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标项号,开票信息文字版,汇款截图)以邮箱形式发送至******,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银行:浦发宁波解放路支行
账号:************0630
六、投标保证金:
6.1金额:标项一:45000元整;标项二:45000元整;标项三:36000元整;标项四:28000元整;标项五:26000元整;标项六:26000元整;标项七:26000元整;
注:每个标项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单位单独汇款缴纳。
6.2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以下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有限公司
******银行:浦发宁波解放路支行
账号:************0630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24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8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7月24日09:00时在******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8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江北区东昌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森、史梦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电子邮箱:******
质疑联系人:邱晔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