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序号:浙鼎丽招[2025]005
一、莲都区仙渡乡芦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建设项目仙渡乡芦村路面硬化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事宜。
二、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莲都区仙渡乡芦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莲都区仙渡乡芦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道路硬化面积约2100㎡,原有道路破除1600㎡等内容。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165088元
2.6.下浮率范围:6%-11.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site/home)网上发布。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0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起在******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丽水市开发路808号蒋家公寓11楼)。报名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6、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未报名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后续发包流程。联系人:吴依娜联系电话:0578-******。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丽水市开发路808号11楼开标室)
七、其他
本项目相关政策处理由中标人自行协商。
招标人:莲都区仙渡乡芦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地 址:莲都区仙渡乡芦村
电 话:******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开发路808号11楼
电话:******
联 系 人:吴依娜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