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宁县2025年早胜盘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塬面保护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宁县2025年早胜盘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塬面保护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被邀请的三家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且与本项目特征相符,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NXSTBCGLJ-2025-01
二、项目名称:宁县2025年早胜盘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塬面保护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三、招标内容:宁县2025年早胜盘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塬面保护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代理服务事项以后续招标为准。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控制价:392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4月1日16时至2025年4月2日17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于2025年******管理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管理局
地 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南路13号
联 系 人:李小辉
电 话:******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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