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子王江岸110千伏变II回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全高纯硅项目220千伏供电工程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
2、建设内容
(新建线路全长约7.761km,全线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4×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新建杆塔40基,其中直线塔4基,耐张塔5基,直线钢杆22基,耐张钢杆9基。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刚******2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3月28日
附件:项目的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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