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硫膏处置服务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02月21日11时15分,变更为:2025年02月25日11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硫膏处置服务已批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
2.2项目规模:约人民币420万元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硫膏处置服务:八钢公司焦化湿法脱硫产生的硫膏属于固废,无法重复使用,年产生约1500吨,含硫量83%,因工艺、原料等原因,自身无法消纳焦化硫膏,为使焦化生产的有害元素不在系统内富集,2024年焦化硫膏按照固废方式进行外委处置,本项目对2025年产生的焦化硫膏合规处置。硫膏处置以现场产生实际及现场处置要求为准,含2025年中标之日前产生的硫膏。含现场硫膏日常清运装袋。装车、运输、合规处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硫膏处置的环评批复、验收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明材料,环评批复、验收批复等相关材料中含硫膏作为原料或副原料生产硫磺、硫酸等产品。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或具有与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硫膏处置内容的成员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项要求,联合体协议应承诺中标后硫膏仅能提供给具备第(4)项资格要求的联合体成员进行处置,不得转移给联合体协议外的第三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
孙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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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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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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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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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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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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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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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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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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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孙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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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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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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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