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421-00076
二、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污水处理厂采购在线监控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石文污水处理厂采购在线监控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98号
中标(成交)金额:32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抚顺县石文污水处理厂采购在线监控服务(二次)项目(C******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监控监测设备,包括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PH、流量计、数据采集仪及站房等辅助设备运营维护
服务要求:承担委托责任,保证各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站的正常运行。对所有在线监测站一一对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 每月(季、年)提供在线运营设备的运营情况月度(季度、年度)报表;陈述各站点和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 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在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及校验。 保证环保部门监测数据获取率达到95%以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1、HJ/T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2、HJ/T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4、HJ/T 103-2003《COD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5、HJ/T 102-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6、HJ-T 103-201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7、HJ-T 102-2018《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富强、柏志远、刘阳、闫冬、王丹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标准收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汪清街15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项目联系人:任晓昱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抚顺县石文污水处理厂采购在线监控服务项目(二次).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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